據(jù)國外媒體報道,11家對谷歌反壟斷行為不滿的公司周四向歐盟委員會提出請求,懇請歐盟競爭委員會不要與谷歌達成和解,而是對后者提出正式起訴。
歐盟委員會已經(jīng)對谷歌的商業(yè)行為進行了2年的調查,目前正在評估谷歌提出的和解方案。如果歐盟對谷歌處以罰款,最高罰款金額可達谷歌去年年收入的10%即50億美元。
谷歌在歐洲搜索市場的份額超過80%,包括微軟、英國比價網(wǎng)站Foundem、在線旅游網(wǎng)站Expedia和Tripadvisor等在內的11家公司指責谷歌濫用其領先的市場地位排擠競爭對手。
歐盟競爭委員會和谷歌均沒有透露和解方案細節(jié)。
歐盟競爭委員會稱,谷歌可能已經(jīng)違反了歐盟反壟斷法,因為它的搜索結果頁面中優(yōu)先將自己的服務排在競爭對手的前面,而且在未得到競爭對手允許的情況下抄襲競爭對手網(wǎng)站上的旅游和飯店評論內容,此外還對使用其服務的廣告商制定了很多限制條件。
11家公司在寫給歐盟競爭委員會專員Joaquin Almunia的信中稱:“谷歌過去的行為說明,如果不對它進行起訴,它是不會自覺自愿地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的。再加上谷歌一直利用各種手段來拖延這件事,并沒有改變其違反競爭的行為,因此我們請求歐盟競爭委員會發(fā)布異議聲明。”
谷歌和歐盟委員會對此未予置評。